首页 >>  政策学习笔记(id: dxtax1)

210129

【政策学习笔记】
行政处罚法变化之二:适用简易程序罚款数额的变化
文 / 唐守信


202
【】


【新法要点】

行政处罚法变化之二:适用简易程序罚款数额的变化

唐守信学习笔记


编者按 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由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2009年和2017年先后两次对个别条文进行修改,本次修订涉及的条文比较多,较大的修改或补充完善的方面超过十个。
本公众号将陆续介绍行政处罚法重要内容的修订情况。

行政处罚法变化之二:适用简易程序罚款数额的变化

一、变化内容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而现行的行政处罚法适用简易程序的罚款额分别是:对公民的罚款额五十元以下、对法人的罚款额一千元以下。
关于修订的原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此的说明是“适应行政执法实际需要”(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二、新老条文内容对比(变化内容为红色字,删除内容为灰色底纹)

新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节 简易程序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老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相关内容

微信公众号

来源:ID: dxtax1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30日

.

政策原文

.

1

地方规定、权威解读及相关资料

 

 

.

学习笔记、案例、相关资讯

.

声明:文件来自公开媒体,内容未经核对,仅供参考。如引用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