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监狱劳教等特殊企业、项目税收规定

     国家重点工程

  1. 财税[2002]111号 关于西气东输项目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供热企业

  2. 财税[2006]117号 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3. 国税函[2005]60号 关于供热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废止)

  4. 财税[2004]223号 关于供热企业有关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废止)

  5. 财税[2004]28号 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废止)

    监狱劳教企业

  6. 财税[2006]123号 关于继续执行监狱劳教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7. 财税[2004]1号 关于监狱劳教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废止)

  8. 财税字[1998]46号 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校办企业

  9. 财税字<2000>33号 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10. 财税字[1999]22号 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11. 财税字[1998]32号 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12. (1994)财税字003号 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

  13. 国税发[1994]156号 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14. 国税函[1996]138号 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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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无忧工作室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