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纳税无忧网首页>> 税收法律>> 2008年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税发[2008]101号 2008-10-30
*国家税务总局* *2008* *企业所得税* *年度纳税申报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此说明更新为国税函[2008]1081号)
相关文件
国税函[2008]1081号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9]55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最近编辑: 2009年02月14日
声明:本网站文件来源于各公开网站,内容未经核对,仅供参考。如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纳税无忧工作室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