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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龙源等企业生产销售的溶剂油、石脑油不征消费税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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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0-23国税函 【 2003 】 1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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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附件:1、溶剂油生产计划及企业名单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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