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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安徽国信高尔夫俱乐部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皖地税函[2001]454号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安徽国信高尔夫俱乐部土地使用税纳税主体的请示》(合地税政[2001]4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安徽国信高尔夫俱乐部坐落在肥西县桃花工业园,其占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由坐落在合肥市市区的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拥有,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因此,安徽国信高尔夫俱乐部占用的土地,其应纳的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使用人安徽国信高尔夫俱乐部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继续执行高尔夫球场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琼财税[2012]1900号 2012-9-11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
为进一步扶持我省高尔夫企业的发展,经省政府批准,继续对高尔夫球场执行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在制定本地区的税额标准时,可以根据各类地段、区域建设状况和经济发展程度等条件,降低高尔夫球场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30%。
二、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对全省高尔夫球场占地(不包括会所、酒店、房地产等项目占地)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40%征收。
三、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的已征税款可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相应税款中抵扣。
四、《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高尔夫球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琼地税发[2008]121号)第二条规定到期废止。
北京市宝兴高尔夫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欠税463万余元被公告
2022-03-04 15:44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3月2日发布纳税人欠税公告信息,北京市宝兴高尔夫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欠城镇土地使用税463万余元。
据查询,北京市宝兴高尔夫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101157609445069)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前辛庄西(永定河东堤),法定代表人为胡志红(居民身份证号码:110221********0128)。该公司截至2022年2月15日,欠城镇土地使用税4638312.00元。
北京市宝兴高尔夫培训中心成立于2004年,公司所建北京宝兴高尔夫俱乐部总占地面积达5000余亩。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宝兴高尔夫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是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拥有众多企业,其中就包括经营餐饮服务的顺峰饮食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顺峰饮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曾获得商务部2006年度“中国十大餐饮品牌企业”提名奖。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