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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4号

【财政部】
【2018】
关税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扩大开放,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210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日用消费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2.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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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网站     最近编辑: 2018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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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较大范围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
2018年5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决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

  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宣布,降低部分产品进口关税,努力增加人民群众需求比较集中的特色优势产品进口。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下调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5.7%降为6.9%,平均降幅55.9%。

  较大范围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将有利于扩大特色优势产品进口,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是我们主动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和实际行动

地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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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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