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会政策与实务

 

1


2021
【】

 

(一)经营租赁承租人会计处理

1.会计科目
(1)使用权资产
(2)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5)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2.在租赁期开始日
借:使用权资产(租赁资产成本,即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如有)预付款项等(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如有)银行存款等(初始直接费用)
   (如有)预计负债(预计发生的拆卸、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等成本的现值)

2.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常规业务)
(1)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按月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按租赁期摊销、不留残值)
借:“营业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2)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支付租赁付款额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等
  贷:银行存款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特殊情形)
(1)租赁负债增加时
借:使用权资产(增加额)
  贷:租赁负债(增加额)

(2)租赁负债减少时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减少额)
  贷:使用权资产(减少额)

(3)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仍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负债金额的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调减额)
  贷:“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等

(4)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
借: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减少额)
  贷:使用权资产(减少额)
  借或贷:资产处置损益

(5)经营租赁变为融资租赁的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贷:使用权资产
  借或贷:资产处置损益

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反映承租人使用权资产的原价,列示在“使用权资产”项目。

相关内容

 

来源:官方网站       更新日期:2023年05月14日

.

权威解读/相关资料

.

 3-6 租赁资产利息费用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具体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时,应区分专门借款与一般借款分别予以处理,其中,专门借款指的是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公司对于租赁负债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现就该事项的意见如下:
企业应当将租赁负债视同为获取使用权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使用权资产作为一项权利资产,租赁期开始日即可供承租人使用,因而无论租赁资产本身是否达到企业计划用途,使用权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租赁负债相关利息费用不应资本化计入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后,租赁负债可视同企业的一般借款。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2023年2月3日)

3-7 承租人为使租赁资产达到企业计划用途所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用相关会计处理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其中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

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公司对于承租人为使租赁资产达到企业计划用途前所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用相关会计处理,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现就该事项的意见如下: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承租人为使租赁资产达到企业计划用途所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用,与达成租赁无关,不属于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不应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上述费用支出如果形成了其他准则所规定的资产,企业应按照相关准则进行处理;如果未形成其他准则所规定的资产,企业应进一步判断其是否符合资产的一般定义,以确定是否将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2023年2月3日)

3-8 租赁到期前购买租赁资产导致租赁终止的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行使租赁购买选择权导致租赁终止的,应当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以及租赁负债,并将两者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

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公司对于不存在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在租赁到期前购买租赁资产导致租赁终止的会计处理,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现就该事项的意见如下:
无论租赁双方是否明确约定购买选择权,因承租人购买租赁资产导致租赁提前终止,其经济实质与双方协商补充增加购买选择权并立即行权相同。企业应参照租赁准则关于承租人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有关规定,将租赁到期前购买租赁资产与终止租赁作为一项交易整体进行处理,因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产生的差额调整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成本。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2023年2月3日)

学习笔记/相关资料

 

.

声明:文件来自公开媒体,内容未经核对,仅供参考。如引用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下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