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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 乘坐高速铁路列车座位等级及报销问题的通知
财办行〔2011〕36号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财政部办公厅】
【2011】
【出差】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列车相继开通,现就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高铁(G字头)列车座位等级和报销问题通知如下: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高铁列车。副部长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含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商务座,并按照商务座车票报销;正、副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一等座,并按照一等座车票报销;处级及以下人员可以乘坐二等座,并按照二等座车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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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            最近编辑: 2011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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