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
4107 劳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企业接受的建造合同劳务所发生的成本,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发生的各项劳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结转完成劳务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接受劳务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成劳务的成本,或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