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1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具体包括:
(一) 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
(二) 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三) 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四) 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二、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应付和暂收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