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

可增科目:        

二级科目:

科目余额去向:

2232 应付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应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利润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根据规定或协议确定的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向投资者实际支付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