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2〕566号 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围及退库程序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11-28国税发 【 2002 】 15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可以抵扣的应退税款为2001年5月1日后征收并已经确认应退的下列各项税金:
(一)减免(包括“先征后退”)应退税款;
(二)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汇算和结算应退税款;
(三)误收应退税款、滞纳金、罚款及没收非法所得(简称罚没款,以下同);
(四)其他应退税款、滞纳金和罚没款;
(五)误收和其他应退税款的应退利息。

二、可以抵扣的欠缴税款为2001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下列各项欠缴税金:
(一)欠税;
(二)欠税应缴未缴的滞纳金;
(三)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纳税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应缴未缴税收罚没款;纳税人要求抵扣应退税金的应缴未缴罚没款。

三、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分别征退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没款,相互之间不得抵扣;由税务机关征退的农业税及教育费附加、社保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非税收入不得与税收收入相互抵扣。
抵扣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扣。

四、关于抵扣凭证的使用及抵扣金额的确定
(一)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需要抵扣的,应由县或县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式样见附件1)通知纳税人,并根据实际抵扣金额开具完税凭证。
(二)确定实际抵扣金额时,按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的日期作为计算应退税款的应付利息的截止期,计算应付利息金额及应退税款总额;按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的日期作为计算欠缴税款的滞纳金的截止期,计算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及欠缴税款总额。若应退总额大于欠缴总额,按欠缴总额确定实际抵扣金额;若应退总额小于欠缴总额,按应退总额确定实际抵扣金额。

五、关于抵扣业务的税收会计账务处理
(一)当抵扣的应退税款和欠缴税款属于同一款、项级预算科目时,税收会计以《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作抵扣业务的账务处理。由于目前应缴未缴滞纳金在账处核算,应先根据实际抵扣的滞纳金,借记“待征”类科目,贷记“应征”类科目;再根据实际抵扣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没款,借记“多缴税金”、“提退税金”或“减免税金”科目,贷记“待征”类科目。
(二)当抵扣的应退税款和欠缴税款属于不同款、项级预算科目时,应视同退税进行管理,并按以下方法办理:
1、在实际抵扣时,应由县或县以上税务机关的计会部门根据《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填开一式三联《调库通知书》(具体式样由各地参照科目更正通知书商当地国库制定)。第一联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第三联送国库审核后,第二联由国库作调库凭证;第三联由国库签章后随收入日期表退送税务机关,作为税务机关入库税金调账的会计凭证。
2、税收会计以《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和《调库通知书》作抵扣业务的账务处理(实务举例见附件2):
(1)根据实际抵扣的滞纳金,借记“待征”类科目,贷记“应征”类科目;
(2)根据实际抵扣的欠税、应缴未缴纳金、应缴未缴罚没款所对应的入库科目和级次借记“入库”类科目,同时根据抵扣的应退税款、应退滞纳金、应退罚没款及应付利息所对应的退库科目和级次贷记“入库”类科目;
(3)按照实际抵扣的税款、滞纳金、罚没款,借记“多缴税金”、“提退税金”或“减免税金”科目,贷记“待征”类科目。
附件:1、《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
2、实务举例

附件:1、
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

税 字( )第 号

你(单位)至 年 月 日止,欠缴税款总额为 元,应退税款总额为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现将你(单位)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 
元(附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明细表)。

特此通知

××税务局
×年×月日

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应退税款种 类应退原因缴纳日期应退金额应退利息应退总额
税 税 
滞纳金 —— 
罚没款 —— 
合 计———— 
欠缴税款种类品目名称所属时期欠缴金额应缴滞纳金欠缴总额
税 
税 
罚没款 —— 
合 计———— 
实际抵扣税款种 类应退总额大于欠缴总额应退总额小于欠缴总额
抵扣应
退金额抵扣应
退利息抵扣应
退总额抵扣欠
缴金额抵扣滞
纳金抵扣欠
缴总额
税 
税 
滞纳金 —— 
罚没款 —— 
合 计 
余额情况尚余应退金额 元(不含其应付利息)
尚余欠缴金额 元(不含应缴滞纳金)
备注本表计算应退税款及应付利息、欠缴税款及应缴滞纳金的截止日期为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的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规格为16开竖式;本表一式二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一份。
2、若应退总额大小于欠缴总额,“实际抵扣税款”栏填写抵扣的应退税款及其相应的应付利息金额;若应退总额小于欠缴总额,“实际抵扣税款”栏填写抵扣的欠税及其相应的应缴滞纳金金额。

附件2:实务举例

例1:某纳税人2001年5月5日误缴增值税9万元、2002年3月8日误缴消费税10万元;同时该纳税人尚欠所得税8万元(所属期为2001年一季度,纳税期限为2001年4月15日)、增值税5万元(所属期为2002年3月,纳税期限为2002年4月10日)。主管税务机关于2002年5月11日办理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手续。
假定2001年和2002年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年利息率为0.72%。
1、计算应退总额
应退增值税9万元的应付利息=90000×371/365×.72%=658.65元;
应退消费税10万元的应付利息=100000×64/365×0.72%=126.25元;
应退总额=90000+658.65+100000+126.25=190784.90元。
2、计算欠缴总额
欠缴所得税8万元的应缴滞纳金=80000×(15×2‰+376×0.5‰)=17440元;
欠缴所得税8万元的应缴滞纳金=50000×31×0.5‰=775元;
欠缴总额=80000+17440+50000+775=148215元。
3、因应退总额大于欠缴总额,故实施抵扣金额等于欠缴总额,为148215元。用于抵扣的应退增值税及应付利息为90000+658.65=90658.65元;用于抵扣的应退消费税及应付利息为148215-90658.65=57556.35元,其中用于抵扣的应退消费税为57556.35/(1+64/365×0.72%)=57483.78元,用于抵扣的应退消费税57483.78元的应付利息为57556.35-57483.78=72.57元。应退消费税余额为100000-57483.78=42516.22元。
4、税务机关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略)及明细表如下:
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退

款种类应退原因缴纳日期应退金额应退利息应退总额
增值税误收退税2001年5月5日90000658.6590658.65
消费税误收退税2002年3月8日10000126.25100126.25
滞纳金 
罚没款 
合计 



款种类品目名称所属时期欠缴金额应缴滞纳金欠缴总额
所得税 2001年一季度800001744097440
增值税 2002年3月5000077550775
罚没款 —— 
合计————13000018215148215





款种 类应退总额大于欠缴总额应退总额小于欠缴总额
抵扣应
退金额抵扣应
退利息抵扣应
退总额抵扣欠
缴金额抵扣滞
纳金抵扣欠
缴总额
增值税90000658.6590658.65 
消费税57483.7872.5757556.35 
滞纳金 —— 
罚没款 —— 
合 计147483.78731.22148215 
余额情况尚余应退金额 42516.22 元(不含其应付利息)
尚余欠缴金额 元(不含应缴滞纳金)
备注本表计算应退税款及应付利息、欠缴税款及应缴滞纳金的截止日期为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的日期。


根据以上《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及明细表开具《调库通知书》通知国库调库。
5、税收会计根据相关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1)借:待征税收——××户——增值税 775
——企业所得税 17440
贷:应征税收——增值税 775
——企业所得税 17440
(2)借:入库税收——增值税 50775
——企业所得税 97440
贷:入库税收——增值税 90658.65
——消费税 57556.35
(3)借:多缴税金
提退税金——增值税——其他退税 658.65
——消费税——其他退税 72.57
贷:待征税收——××户——增值税 50775
——企业所得税 97440

例2:上例中若误缴增值税为2万元,误缴消费税为3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1、计算应退总额
应退增值税2万元的应付利息=20000×371/365×0.72%=146.37元;
应退消费税3万元的应付利息=30000×64/365×0.72%=37.87元;
应退总额=20000+146.37+30000+37.87=50184.24元。
2、计算欠缴总额
欠缴总额=80000+17440+50000+775=148215元
3、因应退总额大于欠缴总额,故实际抵扣金额等于应退总额,为50184.24元。根据所属期先抵扣欠缴的所得税及应缴滞纳金50184.24元,其中抵扣欠缴所得税=50184.24/[1+(15×2‰+376×0.5‰)]=41202.17元,抵扣欠缴所得税41202.17元的应缴滞纳金=50814.24-41202.17=8982.07元。尚欠所得税80000-41202.17=38797.83元,尚欠增值税50000元,欠缴税款余额为50000+38797.83=88797.83元。
4、税务机关根据以下计算结果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略)及明细表如下:
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应退税款种类应退原因缴纳日期应退金额应退利息应退总额
增值税误收退税2001年5月5日20000146.3720146.37
消费税误收退税2002年3月8日3000037.8730037.87
滞纳金 —— 
罚没款 —— 
合计————50000184.2450184.24



款种类品目名称所属时期欠缴金额应缴滞纳金欠缴总额
所得税 2001年一季度800001744097440
增值税 2002年3月5000077550775
罚没款 —— 
合计————13000018215148215





款种 类应退总额大于欠缴总额应退总额小于欠缴总额
抵扣应
退金额抵扣应
退利息抵扣应
退总额抵扣欠
缴金额抵扣滞
纳金抵扣欠
缴总额
增值税 41202.178982.0750184..24
消费税 
滞纳金 —— 
罚没款 —— 
合 计 41202.178982.0750184.24
余额情况尚余应退金额 元(不含其应付利息)
尚余欠缴金额 88797.83 元(不含应缴滞纳金)
备注本表计算应退税款及应付利息、欠缴税款及应缴滞纳金的截止日期为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的日期。


根据以上《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及明细表开具《调库通知书》通知国库调库。
5、税收会计根据相关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1)借:待征税收——××户——企业所得税 8982.07
贷:应征税收——企业所得税 8982.07
(2)借:入库税收——企业所得税 50184.24
贷:入库税收——增值税 20146.37
——消费税 30037.87
(3)借:多缴税金 50000
提退税金——增值税——其他退税 146.37
——消费税——其他退税 37.87
贷:待征税收——××户——企业所得税 5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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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多缴的税款抵缴欠税,可行吗?
2021年12月24日 版次:07 作者:李欣

最近,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向笔者咨询,以前年度多缴的税款,能否抵扣以前年度的欠税款?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需要先厘清其中的逻辑。

案例
税务机关在对A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时发现,该公司2017年多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万元,2019年少申报缴纳印花税4万元。
企业财务人员提出,2017年多缴纳的税款,能否先用以抵减2019年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不足部分再补缴入库?
分析

解决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需要了解以下五个问题。

◎企业同时存在多缴税款和欠缴税款,能不能“以多抵欠”?
无疑,这个答案是肯定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税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需要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抵缴不足的,由税务机关依法追征。

◎多缴税款可以抵扣欠税产生的滞纳金吗?
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的应退多缴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并没有提到能够抵扣“滞纳金”。但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围及退库程序的批复》(国税函〔2002〕566号)中,均规定纳税人以多缴税款抵扣欠税时,不仅可以抵扣纳税人的欠税,还包括欠税应缴未缴的滞纳金。

◎抵扣欠税时滞纳金该如何计算?
税收征管法规定,滞纳金是按日加收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计算,公式为“欠缴税款金额×滞纳天数×0.05%”。但是,实务中,滞纳天数的确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进一步明确规定滞纳天数的计算,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上述案例中,A企业2019年“少申报缴纳印花税4万元”,在计算滞纳天数时,起算日应确定为2019年该笔印花税应缴纳期限届满次日。
但“实际缴纳税款之日”又该如何确定?是实际抵扣的当天,还是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规定,按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的日期作为计算欠缴税款的滞纳金的截止期,计算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及欠缴税款总额。也就是说,“实际缴纳税款之日”为税务机关在《退(抵)税申请表》填写核实意见同意“抵缴欠税”的当天。

◎多缴税款需要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吗?
纳税人多缴税款是否需要计算利息,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确定。
纳税人多缴税款是税务机关发现的,税务机关应当立即退还,没有税款年限限制、也不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如果是纳税人发现的,不仅有“自结算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的时限要求,还需要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加算天数自缴纳税款之日起算,截止日期同欠税滞纳天数一样,是税务机关在《退(抵)税申请表》填写核实意见同意“退税”或“抵缴欠税”的当天。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欠缴的印花税可以用多缴的城建税抵扣吗?
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规定,税务机关征退的教育费附加、社保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非税收入,不得与税收收入相互抵扣。抵扣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扣。

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当纳税人同时存在多缴税款和欠缴税款的情形时,首先应按照多缴税款的发现人,确认应退税款的金额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起算日,同时核实欠缴税款的金额和滞纳金起算时点。然后,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填报《退(抵)税申请表》,申请以多缴税款抵扣欠缴税款及滞纳金。主管税务机关将在核实“同意”后,依法予以抵退。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审核纳税人的退(抵)税申请,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中,主管税务机关在风险评估中发现A公司2017年多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万元,应当及时予以退还,但不能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于A公司同时存在欠缴税款的情形,按照税法规定,这笔5万元多缴税款,可以直接抵扣2019年少申报缴纳的印花税款(4万元)和滞纳金。如果抵扣后仍有不足,由主管税务机关予以追征;如果抵扣后仍有剩余,将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退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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