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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
【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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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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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最近编辑: 2023年0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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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资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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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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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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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劳务公司发放,年终奖由用人单位直接给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单位的这笔年终奖支出是否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随同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交通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当然这种发放方式不需要发票。对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应当并入职工福利费用,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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